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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件运输行业涉及的政策法规内容解读--第二部分 国务院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连载中)

时间: 2020-05-20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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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国务院相关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一、《交通强国建设纲要》

建设交通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立足国情、着眼全局、面向未来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先行领域,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支撑,是新时代做好交通工作的总抓手。《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是为统筹推进交通强国建设,于2019年09月19日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该《纲要》提出,到2020年,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交通建设任务和“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各项任务,为交通强国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从2021年到本世纪中叶,分两个阶段推进交通强国建设。到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国,基本形成“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等发展目标和九大重点任务。

二、《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切实改善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2019年04月21日成文,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9〕16号)发布。

该《意见》从加快车辆装备升级改造方面,提出了加强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相关意见。

三、《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运输结构调整的决策部署,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高综合运输效率、降低物流成本,2018年09月17日成文,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8〕91号)发布。

该《计划》从公路货运治理行动方面,提出了强化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推动道路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的相关工作计划。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正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制定,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2017年10月7日由《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7号)修正并施行。

该《条例》第二节机动车通行规定第六十五条要求: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2017年08月7日成文,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发布。

该《意见》从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运行效率等方面,提出了规范、强化超限运输的治理工作意见。

六、《“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

“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并与“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等规划相衔接制定,2017年02月03日成文,由《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11号)发布。

该《规划》从加快运输服务一体化进程方面,提出促进货运服务集约高效发展,发展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工作等规划。

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是为了适应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要求,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国务院同意在全国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经国务院批准提出,2014年11月03日成文,由《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发布。

该《意见》从大力推进公路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等方面,提出积极推动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完善公路安全防护和交通管理设施;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执法管理;清理、修订并逐步提高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加快建立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研究推动将车辆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行为列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为,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公路路政执法部门依法严管等意见。

八、《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是为了加强公路保护,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制定,2011年03月07日成文,由《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发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该《条例》从公路通行、法律责任方面,对车辆载运物品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办理规定和要求、违反条例行为的处罚等进行了规定(可重点参考《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六十八条)。


                                                                                            供稿:政策与标准研究中心

                                                                                            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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