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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电力大件运输应急预案指导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12-11-29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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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电力大件运输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和预警、预报、预防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物流协会从今年六月份起先后三次组织运输企业召开研讨会,在对应急预案进行编制、修改及评审后形成了应急预案指导意见。现将《电力大件运输应急预案指导意见》公路和水路部分印发给各电力大件运输运输企业,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并参照执行,并应结合电力大件运输具体项目,制定具体的应急预案。电力大件铁路运输应急预案,请遵照国务院2006年1月22日颁布的《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和200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501号令《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列》执行。

 

  附件:

 

\"�ļ�����:应急.doc (115.50 KB)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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