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协[2024]50号
各会员单位及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及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T/APD 0013-2024《电力大件物流企业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团体标准已制定完成并经专家审定,按照规定程序批准自2024年11月29日起实施。现予以公告。
附件T/APD 0013-2024 《电力大件物流企业服务质量评价指标》咨询,请联系协会研究中心王老师,邮箱:wangqian@shdwl.cn。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2024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