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协[2024]14号
各会员企业:
2023年12月30日,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正式修订了协会团体标准《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规范》(简称,护送规范)。为了配合护送规范的实施,依据《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护送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协会拟在会员单位中认定护送示范企业,并将认定结果向交通运输部公路局、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运行调节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委、局),公安厅交管局报送。护送示范企业参评条件须符合协会团体标准《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规范》4、5、6的要求。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2024年4 月,会员企业要学习护送规范及其实施细则、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找出差距与不足,并结合文件要求进行整改,满足下列要求:
护送示范企业
1.企业为协会会员单位。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包括“大型物件运输”或“大型物件运输护送服务”。
3.企业拥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 企业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具体管理制度。
5.企业具有安全保障队伍,具备编制道路大件运输护送方案及应急处置能力。
护送车辆
1.车辆安装合法的警示标识、示警灯、车用电子警报器。
2.护送车辆在协会注册登记备案,取得《护送车辆登记证》。
3.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行车记录仪等可靠的通讯联络采集装备,且应布局合理,安装牢固。
4.护送车辆驾驶室车门两侧粘贴协会颁发的“大件运输护送车辆”专用标识。
护送人员
1.在大件运输护送过程中,护送人员着装应符合护送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护送示范企业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单位员工的制服着装。
2.护送人员无随意改动反光背心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
3.护送人员接受过协会的大件护送专业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
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上旬,协会护送示范企业评审小组组织专家对试点单位进行一对一上门检查,检查结果当场向试点单位反馈。试点单位依据检查结果进行进一步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措施上报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将最终检查结果上报协会。
2024年6月中旬,协会组织专家对试点企业进行最终评审,并确定护送示范企业名单。
2024年6月底,正式发布护送示范企业名单,向示范单位颁发证书。 并将评选结果向国家、各省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予以推荐。
附件:《大件运输护送示范企业认定登记表》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2024年3月22日
附件:《大件运输护送示范企业认定登记表》电子版点击下方“链接”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