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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陆续公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二)

时间: 2022-05-24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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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各地陆续公布“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小编整理归纳了可再生能源相关内容,供您参考。

一、内蒙古自治区

3月4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自治区“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的通知。

根据规划,内蒙古将着力打造风能、太阳能、氢能和储能等四大新型能源产业。依托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抢抓碳达峰、碳中和带来的难得机遇,结合巨大市场需求,以丰富的资源和广阔的市场吸引新型能源产业,引进行业领军企业,发展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和运维服务业,壮大风光氢储四大产业集群,推动新能源产业从单一发电卖电向全产业链发展转变,打造全国乃至国际新能源产业高地。预计新增非化石能源装机占全部新增装机60%以上。利用自治区风能资源优势,充分发挥大型风电基地建设带动效应,促进全区风能产业发展。到2025年,主轴承、齿轮箱、发电机、叶片材料等关键零部件实现本地化配套生产,风机整机制造能力达到5500台套,可以满足80%以上本地建设需求,风机制造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

二、河北省

4月10日,河北发改委印发《河北省“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规划》,文件提出:到2025年全省布局建设新型储能规模400万千瓦以上。

文件提出,以雄安新区为核心打造新型储能研发创新高地,打造张承地区“风电光伏基地+储能”大规模综合应用示范区,打造太行山脉“光伏+储能”规模化应用和装备制造示范带,打造沿海“新能源+储能”和“工业大用户+储能”多元化应用示范带。

文件明确,为保障调峰容量电源的合理收益,研究推进电网侧独立储能电站市场化调峰电源补偿机制,对发挥系统调峰作用的新型储能,经调峰电源能力认定后,研究参照抽水蓄能管理并享受同样的价格和能耗政策。根据替代的火电和电网投资,对满足条件的各类大规模独立储能电站,结合不同储能时长给予差异化的容量补偿;探索储能电站商业化电价机制,逐步推动储能电站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研究探索将电网替代型储能设施成本收益纳入输配电价回收。此外还要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衔接的需求侧响应补偿机制,增加用户侧储能的收益渠道。鼓励用户采用储能技术减少供配电设施增容投资,节约用户侧用电成本。在电网侧储能建设方面,为保障安全并充分发挥调峰作用,要求锂离子电池独立储能电站原则上建设规模为5―30万千瓦,时长2小时以上。

三、重庆市

近日,重庆市发改委发布《重庆市“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2021—2025年)》。

根据规划,重庆市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装机新增不低于383万千瓦,总装机规模达到1361万千瓦以上,占全市发电装机37.3%以上;可再生能源电能消费总量约78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约2420万吨标准煤。非水可再生能源电能消费总量约260亿千瓦时,年替代化石能源约810万吨标准煤;力争消纳市外可再生能源电量达到450亿千瓦时。

四、云南省

4月8日,云南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十四五”规划新能源项目配套接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同时公布了《云南省“十四五”规划新能源项目清单》。

通知指出,按照2022-2024年每年开工2000万千瓦新能源并留有裕度的原则,编制完成新能源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包括建设时序),同时提前修订电网建设规划,加快新能源配套接网工程前期工作和建设,确保未来三年新增5000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全额消纳。

根据《清单》,云南省2021年风光项目1858.9万千瓦,其中风电项目892.6万千瓦,光伏966.3万千瓦。2022年光伏2101.5万千瓦,2023年光伏1792万千瓦,2024年光伏1557万千瓦。2021年-2024年风光项目共计7308.9万千瓦。

五、北京市

4月1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

规划指出,切实转变城市能源发展方式,落实可再生能源优先理念,大力推动能源新技术应用与城乡规划建设融合发展,发挥重点区域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到2025年,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替代,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力争提高4个百分点,达到14.4%以上。到2025年,本地可再生能源新增发电装机容量217万千瓦左右,累计达到435万千瓦左右,占本市发电装机比重提高到28%左右。

同时,探索风力发电应用新模式。结合低碳园区、零碳村庄等应用场景,试点推进分散式风电应用。到2025年,全市新增风电装机11万千瓦,累计达到30万千瓦。

六、山东省

日前,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的通知》。

通知指出,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实施可再生能源倍增行动,以风电、光伏发电为重点,以生物质、地热能、海洋能等为补充,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协同化发展,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9000万千瓦左右。以海上风电为主战场,着力打造渤中、半岛南、半岛北三大片区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坚持集散并举,重点打造鲁北盐碱滩涂基地和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开展整县(市、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

(注:以上信息均来源于各省政府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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