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公众号
  •  

请正确输入关键词!

您的位置 : 首页 > 协会工作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9年企业信用等级复评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7-26 作者: 本站
【字体:
打印

各有关单位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自2014年至2018年开展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以来,共有62家企业获得信用等级证书,评价结果可在协会官网查询。
   按照《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2014年至2015年第一批和第二批企业信用等级复评工作即将开始,相关通知见以下内容。
   一、申报条件
   (一)协会会员单位及非会员单位;
   (二)有效期满的参评企业;
   (三)成立三个会计年度及以上,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的单位;
   (四)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二、评价流程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按照“提交材料、初步审核、文件审核、信评委评议、公示、终审、备案、授牌”的程序进行。
   (一)提交材料:参评企业填写《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企业信用申请书》,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信用评价办公室,书面材 料(需加盖参评企业公章)一式二份,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一份,并按通知要求将评审费用汇款至协会账户。
   (二)初步审核:信评办对参评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进行正式的文件审核。
   (三)文件审核:信评办对参评企业所报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分原则逐项评价打分,并出具《信用评价报告书》。
   (四)信评委员会会评:根据初审及文件评审结果,组织召开协会信评委员会会议,依据评级标准,初步拟定参评企业信用等级。
   (五)公示:根据信评委员会评审意见,将企业信用评定等级通过行业网站、移动终端等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期为10日。在公示期内,实名相关人可向信用评定委员会提出企业信用等级异议,并由实名相关人承担举证责任,信用评定委员会在接到信用等级异议报告后,应立即中止对相关企业的公示,并向相关企业送达《中止公示决定书》,待举报查实后,重新决定是否继续信用评价。一年内仍无法消除异议障碍的参评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应当驳回其参评申请,但不影响该企业第三年的申请。
   (六)终审: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协会将统一社会正式公布参评企业信用等级。
   (七)备案:评价结束15个工作日内,将评价结果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和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八)授牌:根据评定结果向参评企业颁发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印制的标牌或证书,并向相关组织、机构、协会等推荐、宣传,并纳入全国征信体系。
   (九)公示:在协会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三、年度复审
   企业信用等级有效期为三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行业信用等级评价,需重新申报。信用等级有效期内,被评价企业获得信评等级满一年后须每年复审一次,每次年度复审向信评办提交《信用评价年度复审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四、复评对象
   有效期满的参评企业为复评,按照本通知要求申报。
   五、收费标准
   本着“为行业服务、不以盈利为目的、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收费标准,加强财务管理。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经费主要来源是企业缴纳申请费和协会资助,信评办不接受被评价企业任何形式赞助,经费支出范围严格限于:①资料、信息的收集、核实;②专家评审;③标牌与证书制作;④工作人员差旅费、办公费;⑤宣传培训费用;⑥信用网络维护费用;⑦其他费用。
   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初定信用等级评价一次性收取费用为10000元/企业,三年有效期内参加复审、升级免费,证书有限期满继续参评企业收取费用8000元/企业,会员单位5000元/企业。信用评价费用收支接受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及有关监管机构监督审查。
   七、申报时间
   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10日止。
   八、联系方式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信评办公室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248号机械大厦1201室。
   电 话:010-63363068   传 真:010-63363203
   联系人:邱牧歌  15811034341
   电子邮箱:qiumuge@shdwl.cn  24452436@qq.com
   九、附件

   1、 2019年企业信用等级复评企业名单

   2、《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企业信用申请书》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