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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拟通过海南广西两个核电机组环评文件

时间: 2015-07-2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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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环境保护部的消息,2015年7月8日,环保部公布《关于2015年7月8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对海南昌江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及防城港核电厂一二号机组做出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上述公示显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年7月8日我部拟对2个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据环保部公示的资料显示,海南昌江核电厂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濒临北部湾。厂址东北距海口市约160km,东南距三亚市约150km,西南距东方市约48km,东南距昌江县城约27km。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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