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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货物运输险和承运人责任险区别

时间: 2015-06-0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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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语:物流是个古老的行业,是车轮子在路上跑的行业,车辆载满货物从发车上路,就可能会有很多无法预见的风险和事故,导致的结果就是车、货、人可能会出现相应的风险,今天我们就围绕事故中的货物来聊聊,物流企业日常运营过程中应该如何规避货损事故风险,如何投保货物类保险,将自身的运营风险通过保险来转移。 

  如今的保险市场,针对国内公路运输企业的货物类保险有两种,一种是建立在货物所有权权之上的货物运输险,另外一种是建立在承托关系之上的承运人责任险(即承运人对发货人因运输而建立起法律关系,承运人有责任将货物完整、安全的送达给收货人,如果在承运过程中由于承运人的原因导致承运货物发生损毁、短少、灭失,承运人需对发货人负赔偿责任,简言之就是物流公司货损赔付责任保险)。

  只通过险种的含义大家可能还不能对这两个险种有深刻理解,下面我们通过几个关键因素来对这两个险种做一个深入的诠释:

  投保的标的不一样

  货物运输险:货物本身为投保标的

  承运人责任险:承运人对发货人所付赔偿责任为标的

  投保的操作模式不一样

  货物运输险:承运的每票货物要向保险公司申报货物价值,要么发货前申报,要么发货后申报,每票货物缴费

  承运人责任险:全年签订一张保单或保险合同,不需要每票申报,一次性缴费

  投保的计费标准不一样

  货物运输险:物流企业将每票货物的价值向保险公司申报,保险公司根据与物流企业约定费率×申报货物价值=保费

  承运人责任:物流企业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向保险公司申报全年营业额(运费收入),保险公司根据与物流企业约定的费率×全年营业额=保费

  投保的受益人不一样

  货物运输险:建立在货物所有权之上,物流企业只是代货物所有权人投保,保险的受益人是货物所有权人

  承运人责任:建立在承运人对发货人所付赔偿责任之上,物流企业即使投保人,也是保险的受益人

  保险公司的赔付标准不一样

  货物运输险:以投保时物流公司向保险公司申报的货物价值为理赔历算基础

  承运人责任险:以发生理赔事故后,物流公司对发货人所付赔偿责任为理赔历算依据

  承保的范围不一样

  货物运输险:即保意外事故(操作失误、交通肇事、火灾等导致的货损事故)又保不可抗力的因素(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的货损理赔

  承运人责任险:只保意外事故(操作失误、交通肇事、火灾等导致的货损事故),不保不可抗力的因素(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的货损理赔

  以上六个维度是货物运输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的主要区别,通过对比大家可以看到,两个保险最本质区别是,货物运输险是建立在货物所有权之上,保货物本身的损失。承运人责任险是建立在物流过程中承运人对发货人所付理赔责任大小之上。

  这两个本质区别也决定了两个险种后续理赔上有很多区别,那么两个险种理赔到底有那些区别呢?

  向保险公司提请赔偿的权利主体不同

  货物运输险:向保险提请赔偿的权利主体是货物所有权人,严格从法律角度考量物流企业在承保货物运险时是无权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的

  承运人责任险:向保险公司提请赔偿的权利主体就是购买保险的物流企业

  赔款的收款人

  货物运输险:赔款的收款人严格从法律关系角度考量应是货物所有权人

  承运人责任险:向保险公司投保的物流企业即是法律规定的赔款收款人

  保险公司的代为追偿权

  货物运输险:物流公司只是投保人,如果在保单中没有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在赔付货主后是可以向投保的物流企业进行代位追偿

  承运人责任险: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无权在向投保的物流企业进行代为追偿

  通过上面从三个维度的比较,大家可以看到虽然货物运输险和承运人责任险是专门针对物流行业设计的两个险种,但两个险种是完全不同概念的险种,物流企业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灵活选择到底投保那个险种,但应该把两个的险种的弊端把握准确,如投保货运险时要求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放弃对承运人的追偿,投保承运人责任险时要求保险公司尽量扩充承保的责任和货物,但如果严格从法律角度考量,物流企业还是应该投保承运人责任,才是对运营风险最好的规避和转移,因为物流企业有充足的可保利益!

  上述浅析两个险种的区别,是一个物流保险界小兵的浅薄认识,如果有不足之处请各位大侠和前辈及时指正。保险是风险转移的手段,物流企业投保的本质是在发生事故后能获取赔偿,那么不管你买的是货物运输险也好,承运人责任险也罢,事故发生后该如何向保险公司理赔呢?下期我们会根据不同的实践案例向大家分享理赔的方法心得,让事故发生后不会被保险公司拒赔、少赔,保护物流企业的合理的理赔权利。

(中国外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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