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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六大任务 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水平

时间: 2014-09-1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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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印发,提出以简政放权、创新管理、服务发展、依法行政为基本原则,集中完成六项主要任务,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和服务型政府部门,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水平,为实现“四个交通”发展提供保障。

 
  《意见》提出,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和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以推动交通运输转型升级发展为主线,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交通运输政府部门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公平正义转变,形成权界清晰、结构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交通运输政府部门机构和职能体系。
 
  《意见》明确六项主要任务,一是精简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向基层下放管理权限,做好取消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大力减少工商登记前置审批,禁止变相审批,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力度;二是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公开制度,推行行政管理权力清单制度,严格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以健全行政审批管理制度;三是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问责,以规范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四是加强市场监督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广泛运用科技手段实施监管,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完善综合管理,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五是加强机构设置管理,理顺部门层级关系,统筹推进相关改革,以优化职能配置;六是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以促进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职能转变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落实到具体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确保按要求完成任务;要注重调查研究,在围绕关键问题加强研究的基础上加快制定相关的配套制度,推进管理方法、运行手段和监督程序的改革创新,重视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增强改革动力;要搞好督促检查,加强实施效果的动态跟踪和阶段性评估,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总结经验,督促改进工作。(中国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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