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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对物流业的双重影响

时间: 2013-03-07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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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作为国家经济调节的重要杠杆,长期以来一直担当着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工具,在各种税收中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流转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在我国经济调节中发挥着显著的作用。然而受计划经济的影响,增值税这个我国最大的税种,一直没有发挥出其最大的效应。为改变这种现状,一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税制改革开始在全国部分城市试点,并拟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在这场轰轰烈烈的税制改革中,现代服务业和交通运输业作为改革的试点行业,率先体验到了营改增改革带来的影响。继2012年1月1上海成为第一个营改增试点城市之后,紧接着2012年8月1日起至年底,我国继续扩大对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改增试点,并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深圳等地。到目前为止,“营改增”税制改革已经在全国数个省市展开。在试点的行业中,物流业作为现代服务业与交通运输业的综合体,在这次营改增改革中最先尝到了改革带来的影响。纵观试点城市物流行业的反映,可以用喜忧参半来形容。
有利影响方面来看,营改增政策的试行,有望使物流行业的税率得到统一,不再存在税率参差不齐的情况,使物流行业的发展得到进一步的规范。而且从长远来看,5%的营业税改为3%的增值税,有利于物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提升企业赢利能力。同时“营改增”政策的试行,为弥补规模较小的物流企业的损失,真正发挥出该项政策减税的目的,政府有关部门加大了物流行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对规模较小的物流企业进行补贴,在一定时期内将有助于减轻物流企业的负担。
不利影响方面来看,对于物流企业来说,物流成本主要来自油料消耗、过路过桥费、人工工资和场地租金。按国家规定,只有油料消耗和修理费能拿到增值税发票,企业可以进行抵扣,而其他费用却不能抵扣。而对于油耗消耗,由于物流企业全国各地跑,在加油的过程中很难拿到正式的发票,这在一定程度上大大降低了物流企业获得的抵扣。另外加上过桥路费、人工成本以及保险费也不能抵扣,所有不能抵扣的至少将占总成本的5成。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的成本不降反增,物流企业负担自然加重。而且还有另一种情况就是,在试点期间物流企业取得的发票,由于不在同一个区域,在这些区域中有的地区并未被列入营改增试点范围之内。这些区域的物流企业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这将使物流企业的购进项目不能抵扣增值税。在这种情况下,物流企业的负担也会在一定时期大大提升。
作为一项新政策,“营改增”的本意是让税收回归到为政府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资金的本质上来,减少税收对经济发展产生的扭曲作用,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但由于新政策的试行受多方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不能顾及到政策实行的方方面面。不过,随着政策的逐步推广试行,暴露的问题会一步步得到解决。在不断完善中,“营改增”这项新政策相信最终会发挥出起减轻相关产业发展负担的作用上来。(贾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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