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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大件运输标准体系》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的通知

时间: 2025-07-03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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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协[2025]28号

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办公会审议,并报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领导小组同意,《大件运输标准体系》(拟定名)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已被批准立项。为了切实提高标准的科学性、操作性、适用性,让更多的企业机构能参与到标准制修订的工作中,在行业和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经研究,现面向全行业有关单位征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研究和编制《大件运输标准体系》团体标准,旨在推动大件运输全流程(如运输企业操作、生产企业协同、主管单位管理等环节)的系统化与规范化,形成覆盖全流程的技术标准体系,解决现有标准分散、缺乏系统性等问题。该团体标准项目的开展有利于填补行业标准空白,整合优化现有规范;响应运输企业、生产企业等多方主体的实际需求,提升协同效率;为运输安全与效率提供统一技术准则,促进行业标准化发展;形成可推广的行业规范,为后续相关标准制定奠定基础。

二、参编单位条件

1、参加《大件运输标准体系》团体标准的参编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从事大件运输企业、大件生产企业、大件运输主管单位、重大工程建设单位,并具有一定规模。

2、企业诚信度高。未出现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规行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过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3、具有较强的公益心、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行业发展和进步作出贡献。

4、标准制修订是一项公益事业,参编单位必须能够按时按质完成编制任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金支持。

三、参编单位的权利

1、参编单位名称将列入标准文本“起草单位”名单,并按参编单位实际参与情况由协会确定其署名排序;

2、参编单位可以委派1-2名符合条件的参编人参与制修订工作,全程参加编制标准的各项活动,并按编写人实际参与编制情况确定其署名排序后列入标准文件“主要起草人”名单;

3、参编单位在各级政府主办的评选表彰、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品牌推介、专利申请等申报或推荐活动中,协会将给予大力支持帮助。

4、在标准制修订、贯标推广中有建议权和优先权。

四、参编单位的义务

1、为标准制修订提供现场调研、交流、互通信息等便利;

2、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研究讨论,主动承担并完成撰写、修改、补充等工作。

3、标准制制修订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参编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标准的调研、会议、制修订、资料费、专家咨询、印刷等工作。

五、工作组

1、请参加标准制修订的参编单位选派1-2人参加工作组的工作,填写登记表,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反馈协会秘书处。

2、工作组联系人:王茜  

电话:010-53520952  13911539097

附件1:《大件运输标准体系》参编人条件

附件2:《大件运输标准体系》参编单位及参编人登记表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2025年7月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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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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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和附件2电子版文件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附件1:《大件运输标准体系》参编人条件  附件2:《大件运输标准体系》参编单位及参编人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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