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协[2025]17号
各会员企业、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
近年来,随着协会业务的不断拓展,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在技术培训、项目评审、资质认定、安全服务、调查研究、标准起草、报告撰写等方面提供了大量的技术支撑,为推动协会工作及我国大件物流行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现根据行业发展需要,按照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请各会员企业、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大力组织推荐本单位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的人士加入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是隶属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的大件物流专业研究咨询机构,在协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功能是发挥智囊、参谋作用,为协会工作及行业改革发展,提供技术、智力、经验的支持和咨询。
(一)自愿遵守《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章程》和《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敬业求真,有高度责任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从事大件物流行业及相关专业工作5年以上,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或职务,有行业主管部门背景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能够独立承担研究任务并按要求参加调研活动;
(四)了解本专业国内及国外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具有一定行业或社会影响力;
(五)身体健康,原则年龄在70周岁(含)以下;
(六)在国家级专业刊物上刊登过两篇以上专业论文;担任过国家或省(市)级重点项目的负责人,或获得过相应等级奖励的,将优先考虑;
(七)热爱大件物流行业,愿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技术研讨活动,充满激情为行业及协会工作贡献力量。
(一)对大件物流行业总体发展中的问题进行跟踪和前瞻性研究,为协会对行业发展趋势的把握提供咨询服务;
(二)对协会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协会的工作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三)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给协会的行业性、政策性课题研究;
(四)参与协会组织的行业标准修订;
(五)参与会员单位的行业资质等级评审工作;
(六)参与大件物流行业年度发展报告的编撰;
(七)为会员单位提供咨询和企业内部培训服务;
(八)对协会推广的新技术、新装备进行论证和评议;
(九)促进相关专家学者与协会会员间的交流合作;
(十)承担协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专家委员实行聘任制,聘期三年,期满后可申请续聘续任。
(一)各会员单位、行业协会或者主管单位推荐;
(二)在社会上聘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的专业人士推荐或自荐;
(三)由专业人士本人自荐。
(一)推荐、自荐专家需填写备案登记表;
(二)拟申请的专家,经专家咨询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议审核,并经协会领导同意后,由协会聘任并颁发聘书。
(三)获得聘书的专家成员将按照《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获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四)推荐日期:自通知下发之日即开始接收推荐。
联 系 人:王蓓蓓,王涛
联系电话:010-53520952,18210995250,13651189570
附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