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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十项举措大力提升大件运输服务质量

时间: 2024-04-02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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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大件运输服务质量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进一步优化大件运输营商环境,保障大型装备生产制造、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提升大件运输服务水平,拓展“放、管、服”广度和深度,持续助力制造强省建设,着力推进大件运输事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通知》要求力争到2025年江苏省大件运输通道通行能力不断增强、跨江运输条件得到明显改善,许可数字化水平、服务效率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稳步提高,江苏大件运输服务管理水平进入全国领先地位。


增加大件运输高速主通道 细化分析江苏产业集群分布

结合江苏省大件运输通行历史数据,在G25长深高速、G15沈海高速、G1516盐洛高速、G40沪陕高速江苏段,G4221沪武高速江苏段、G30连徐高速 “两纵四横”主通道基础上,增加G2京沪高速、G42宁沪高速江苏段, G2513淮徐高速、G4011扬溧高速、S69济徐高速、S49新扬高速、S39江宜高速7条主通道。

改造高速收费站超宽车道 提高收费站通行能力

2024、2025两年分批次对高速公路收费站超宽车道进行改造。到2025年末,改造不少于20条宽度5米以上的超宽车道,实现江苏省13个设区市每市最少一条5米以上高速公路收费站超宽车道,南京、无锡、徐州、苏州、常州、南通、盐城7个超宽大件运输需求量较大的市,不少于2条。

提升大件跨江通行服务

根据大桥实际运营断面流量、桥梁服役时长和技术状况等情况,在安全评估和桥梁验算的基础上,将部分过江通道大件运输车货总重由不超过100吨,提高至120吨以内,有效解决江苏省100-120吨三类大件过江难问题。

持续深化“二重三化”服务

持续为江苏省大件源头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定制化、专业化、系统化”服务,将属地范围内有大件运输需求的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全部列入“二重三化”服务范围。完善“一对一”联络服务机制,建立事先告知机制,靠前服务,将行政许可管理与服务由审批窗口延伸至企业车间,助推大件运输行业降本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深入推广“信用+承诺+批量”审批服务

对江苏省区域内信誉较好的大件运输源头生产企业大力推行大件运输许可信用承诺制,完善企业“联络员”机制,科学配置服务资源,给予容缺受理、优先勘验、优先审批、批量办理等便利支持,不断提升信用管理质效。

全面推行勘验提速服务

推行Ⅰ类大件免勘验,对车货总重90吨以上的Ⅱ类大件实施重点抽查勘验,对Ⅲ类大件100%勘验,现场勘验工作在货物装车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于Ⅲ类标准件产品,结合生产企业日常管理情况推行“信用+远程勘验”机制,远程勘验在货物装车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

开展许可数字化提升工作

按照部180号文的要求,江苏作为许可系统升级改造的第一批单位,要在2024年10月前完成许可系统升级改造和联调联试,解决同一车辆重复办证、许可数据无法精准推送、跨省和省内许可标准不一致的问题,新增智能填报、智能评价、智能核查、智能检测、智能分析比对等功能。

实施超大件执法护送服务

对存在较大安全风险、运输护送难度大的超大件,或涉及重大应急救援、保密军事武器等大件运输,承运人无法单独采取护送措施的,经申请可以由沿线交通综合执法机构提供护送服务。

建立服务阵地

创建江苏省大件运输许可服务公众号“苏大件”已上线。依托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组织开发大件运输许可“掌上办”,切实增加大件运输企业的申报效率和办证体验。

组织开展大件运输相关人员培训

使相关业务人员熟练掌握大件运输许可、通行管理规范,提高业务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

《通知》落实后,对提高江苏省大件运输服务质量将产生重大意义。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大件运输许可队伍建设,合理配备工作人员,确保大件运输受理审批、协调沟通、现场勘验、业务咨询、技术保障、服务监督等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同时,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还要聚焦重点大件生产企业、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加强大件运输许可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便利举措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大件运输服务新举措,实实在在惠及广大大件生产、运输企业,为优化营商环境,助力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来源:江苏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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