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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4年度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时间: 2024-01-03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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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协[2024]1号

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区域代表处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中:“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充分发挥技术优势企业作用,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的要求,以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市监标技发〔2022〕64号)中特别指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要加大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纲要》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的有关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联[2019]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推进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团体标准的制定工作,完善大件物流行业标准体系,满足市场、行业发展需求,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推动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印发的《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物协[2019]32号)的要求,决定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的标准项目需有同一专业领域或相关领域至少3家以上共同使用标准的单位联合发起,须对标准可解决的问题、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性、标准如何实施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并说明该项标准起草的目的、意义、必要性。

2、申报的标准项目按照所属专业领域、行业需求,由申报单位或通过协会分支机构、区域代表处进行申报。

3、申报范围主要涉及大件物流行业上中下游各领域中,包括但不限于大件物流各种技术、装备、管控、安全、方法、服务、管理等。鼓励申报企业将本单位的企业标准或科技成果转化为团体标准。

4、标准起草是一项公益事业,申报单位必须能够为按时按质完成起草任务提供相应的支持。

二、提交的文件

1、《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建议书》

2、《标准提案(框架或草稿)》(编写应符合GB/T1.1-2020要求)

3、《实施方案(或编制说明)》(实施方案中至少应包括:标准解决的实际问题,发布后将通过何种方式实施标准,实施思路及计划等)

三、申报周期及立项审批

1、申报单位可依据前期的调研情况在2024年3月31日前(特殊情况可向协会申请延期)随时通过邮寄、邮箱等方式进行申报。

2、协会政策与标准研究中心将按申报及初审结果,组织专家论证,论证通过的标准报协会标准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的项目列入当年的团体标准制(修)订计划。

3、对符合行业标准条件的团体标准,协会将向国家有关标准化委员会申请列入行业标准制订计划。

四、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看丹街道创新中心9号楼西塔303室

邮  编:100070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10-53520952  13911539097  13651189570

邮  箱:wangqian@shdwl.cn


附件:《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建议书》点击下方“链接”下载。

附件:《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项目建议书》.doc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2024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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