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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电化学储能系统方舱大件运输特殊要求》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的通知

时间: 2022-09-20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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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经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电化学储能系统方舱大件运输特殊要求》团体标准已被批准立项。为了切实提高标准的科学性、操作性、适用性,给更多的企业提供参与标准制定的机会,在行业和社会上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经研究,现面向全行业有关企业征集参编单位和参编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研究和编制《电化学储能系统方舱大件运输特殊要求》团体标准,旨在通过制定团体标准,规范含有危险品的大件货物(大型电化学储能方舱)的安全高效、合法合规的运输。

二、参编单位条件

1、参加《电化学储能系统方舱大件运输特殊要求》团体标准的参编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是从事物流装备和能源装备供应商,储能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储能设备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装备制造企业,并具有一定规模。

2、企业诚信度高。未出现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规行约等不良行为,未发生过重大运输安全事故,在业内具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3、具有较强的公益心、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行业发展和进步作出贡献。

4、标准起草是一项公益事业,参编单位必须能够为按时安质完成起草任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资金支持。

三、参编单位的权利

1、参编单位名称将列入标准文本“起草单位”名单,并按参编单位实际参与情况确定其署名排序;

2、参编单位可以委派一名符合条件的参编人参与起草工作,全程参加编制标准的各项活动,并按编写人实际编写情况确定其署名排序后列入标准文件“主要起草人”名单;

3、参编单位在各级政府主办的评选表彰、项目申报、科技创新、品牌推介、专利申请等申报或推荐活动中,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将给予大力支持帮助。

4、在标准的宣贯过程中,对参编单位进行宣传;

5、在标准制修订、贯标推广中有建议权和优先权。

四、参编单位的义务

1、为标准起草提供现场调研、交流、互通信息等便利;

2、在标准起草过程中,积极参与标准编制的研究讨论,主动承担并完成撰写、修改、补充等工作。

3、编制标准是一项公益事业,需要参编单位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用于标准的调研、会议、制修订、资料费、专家咨询、印刷等工作,经费具体数额请于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秘书处对接。

五、起草组联系人

1、请参加标准起草的参编单位选派一人参加起草组的工作,填写登记表,并于2022年10月16日前返回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秘书处。

2、起草组联系人:

王涛  电话:010-51190715  13651189570

王茜  电话:010-51190715  13911539097

附件1、附件2点击下面“附件”下载。

附件1《电化学储能系统方舱大件运输特殊要求》团体标准参编人条件.doc

附件2《电化学储能系统方舱大件运输特殊要求》团体标准参编单位及参编人登记表.doc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2022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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