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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2-03-15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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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大件运输企业: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大件运输规范》(DT/T 1071-2014)的要求,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制定了《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办法(2021修订版)》(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开展了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工作,对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有效引导企业优质、高效、安全地完成电力大件运输任务,保障国家电力能源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得到了市场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可和肯定,已经成为企业融资或参与电力大件或其他大件运输项目招投标,证明大件运输企业承运能力的重要文件,在业内获得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工作的权威性,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协会对所有通过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认定,并取得相应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开展2022年度资质年检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参加年检的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请认真填写《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年检报告书》,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022年6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寄送至协会资质审核办公室,并将《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年检报告书》电子版,发送至协会资质审核办公室电子邮箱。年检结果将于9月下旬在协会网站(http://www.shdwl.cn)对外公布。

二、年检内容

年检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人员及装备状况、年度业绩及经营状况等。协会资质审核办公室将对企业报送材料,按照《认定办法》进行复核,并征询相关机构,最终确定年检结果。

三、年检结论

凡年度内符合相应资质等级要求,执行《认定办法》各项规定,则年检结论为“合格”;反之,则为“不合格”,并按照《认定办法》对该企业采取书面警告、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证书等不同级别的处理,要求其限期进行整改。

年检合格企业,将其资质证书副本寄送协会资质审核办公室,统一加盖年检合格印章;年检不合格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检合格后,补盖合格印章并重新对外公布。

特别说明:无故未按时参加年检复核,将视为年检“不合格”,并对企业资质证书进行降级处理。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 胡昌贤 

电话:010-51190711

手机:13341219016、13161321687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总部基地诺德中心7号楼305室

邮编:100070

邮箱: shdwl@shdwl.cn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2022年3月11日


附件: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年检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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