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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的通知

时间: 2021-04-08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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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优良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企业信用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信用评价已经成为企业开展业务的诚信标志。

现将2021年企业信用评价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价目的

不断提高我国企业诚信建设水平,推动企业诚信自律,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培育、评价、宣传、示范一批信用管理严格、社会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共建社会信用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二、评价范围

1)协会会员单位及非会员单位;

2)有效期满的参评企业;

3)成立三个会计年度及以上,处于持续经营状态,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的单位;

4)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

三、评价内容和方法

企业信用评价的内容和指标体系,全面综合考核企业诚信建设和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信用等级划分为AAA、AA、A、B、C三等五级,目前开展AAA、AA等级的企业信用评价。

四、评价程序

对首次参加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按照“申请→提交材料→评价→初审→终审→公示→发证→年检复审→公示”的程序进行。

参评企业先提交《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企业信用申请书》,与相关材料一并提交至信用评价办公室,书面材料(需加盖参评企业公章)一式二份,电子版材料(WORD格式)一份。信评办对参评企业所报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分原则逐项评价打分,并出具《信用评价报告书》。根据初审及文件评审结果,组织召开协会信评委员会会议,依据评级标准,初步拟定参评企业信用等级。根据信评委员会评审意见,将企业信用评定等级通过行业网站、移动终端等相关媒体公示,公示期为10日。

在公示期内,实名相关人可向信用评定委员会提出企业信用等级异议,并由实名相关人承担举证责任,信用评定委员会在接到信用等级异议报告后,应立即中止对相关企业的公示,并向相关企业送达《中止公示决定书》,待举报查实后,重新决定是否继续信用评价。一年内仍无法消除异议障碍的参评企业,信用评价委员会应当驳回其参评申请,但不影响该企业第三年的申请。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协会将在协会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统一社会正式公布参评企业信用等级。向参评企业颁发信用等级标牌和证书。

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结果的有效期为3年,自发证之日起生效。证书有效期满后要继续参加协会信用等级评价的企业,需重新申报。证书在有效期内每年进行一次年检复审,需提前3个月向信评办公室提交相关资料。证书在有效期内企业通过复审,等级存在变动(上调或降低信用等级)的企业,协会将向社会公示其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变动结果,并更换其证书。

取得信用等级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信评办将在上述网站等媒体上进行公示的同时,取消该企业信用等级,并重新认定和公示:

1)经营过程中因自身严重过错,造成国家、集体利益重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在机关机构有严重投诉记录;

3)被相关部门查处的偷、漏税行为;

4)参与非法集资等政府命令禁止的涉及资金、金融的违法行为;

5)企业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丧失诚信原则的事件。

五、联系方式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信评办公室

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二期7号楼305室

联系人:邱牧歌  15811034341

话:010-51190711

电子邮箱:qiumuge@shdwl.cn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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