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公众号
  •  

请正确输入关键词!

您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 政策动态

长三角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合作实施五十四项重大项目建设 打破行政区划壁垒 推进省际互联互通

时间: 2020-06-12 作者: 本站
【字体:
打印

日前,2020年度长三角地区主要领导人座谈会在浙江省湖州市举行。当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主任谢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陆永泉、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厅长陈利幸、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厅长章义代表四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签署《长三角地区省际交通互联互通建设合作协议》(简称《合作协议》),共同推进54项省际互联互通重大交通项目建设。

随着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相关地区推进交通建设工作进入新阶段,对铁路、公路、航道等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打破行政区划所带来的交通壁垒,增强省际间全域全时互联互通,成为促进长三角区域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的重中之重。

近年来,一市三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把交通一体化建设作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基础和先导,2018年签订的消除省际“断头路”合作框架协议,将17条省际“断头路”纳入建设范围,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其中,杭长高速公路北延工程、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二期工程等项目已完工;千黄高速公路、申嘉湖高速公路西延工程等6个项目正在紧张建设中,四地之间交通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水平显著提高。

今年,作为轮值方的浙江省,建立健全跨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协同会商机制,牵头制定长三角一体化交通专题组工作要点,主动协调、积极促成《合作协议》顺利签署。

根据《合作协议》,一市三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交通运输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规划》,坚持互联互通、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协同推进的工作原则,共同实施54项2020年至2022年省际互联互通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浙江通过推进4条省际铁路、6条省际高速公路、6条省际普通公路、4条省际航道建设,助力加快建成长三角主要城市高铁“1小时交通圈”,以及浙江省域、市域、城区“三个1小时交通圈”,着力打造一体化、多层次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6月5日,沪苏湖铁路正式开工,该项目横贯长三角核心区域,建成后从浙江湖州至上海市只需半小时左右。下一步,一市三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将继续紧密沟通,推进长三角交通运输实现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