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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自律公约》的通知

时间: 2012-11-3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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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电力大件运输企业及有关单位:

  为建立开放、竞争、有序、诚信的电力大件运输市场;维护电力大件运输企业及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促进电力大件运输行业规范发展,优化电力大件运输市场环境,鼓励公平竞争;为电力生产建设提供安全、经济、优质、高效的运输服务。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生产建设发展的要求以及电力大件运输工作的实际情况,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物流分会发起,12家电力大件运输企业积极响应并联合倡议,又于十月十二日在电力大件运输企业工作会上讨论,一致通过了《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自律公约》。

  现将《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自律公约》印发给你们,望自觉遵照执行。

  附件: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自律公约

 

 

 

 

  二○○五年十月二十日

  附件:

  

  《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自律公约》

 

  一、牢固树立为电力生产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意识,坚持守法合规经营。电力大件运输企业应根据其资质等级和承运能力承揽业务,不得超范围、超类别经营。

  二、坚持诚信服务,文明经营,为工程项目、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重合同、守信用。遵守交通法规,维护交通秩序。

  三、始终把“质量第一”和“安全重于泰山”放在首位,把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到每一个运输项目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人。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保证吊装运输设备的正常运行,真正作到“安全生产、万无一失”。

  四、提倡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企业之间既是竞争的对手,更是互助合作的朋友。反对恶性竞争,互相压价,不攻击、诋毁同业单位。

  五、禁止做虚假广告和夸大宣传,反对在经营活动中一切形式的行贿、受贿行为。

  六、学习应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努力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推进技术进步,完善运输服务功能和服务设施,满足社会不同层次的运输需求,圆满做好每一个客户的运输项目。

  七、电力大件运输企业之间应建立运输服务网络,形成和谐友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做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相互学习,互利互惠。

  八、正确处理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面向社会实行承诺服务,自觉遵守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制订的行规行约,积极参加中电联物流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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