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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大件物流(运输)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0-03-11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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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近期以来,疫情逐步得到控制,各地正在迅速复工复产,但也暴露出许多安全问题,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时有发生。为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于2020年3月9日紧急召开了《进一步加强当前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我会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执行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履行好协会行业自律职责,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大件物流(运输)的安全生产,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和应急工作

各会员单位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完善疫情防控措施和检查、报告制度,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严防疫情再次发生,同时,要抓紧抓好安全生产,落实预警预案等应急工作措施,加强对疫情、水文、气象、地质等信息的收集分析和预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完善应急管理,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确保应急救援及时有效。

二、全面提高复工复产的安全意识

要清醒认识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研究部署,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负起第一责任,要统筹做好大件物流(运输)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切实避免或减少疫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在当前疫情防控和集中复工复产的关键时期,更要把安全作为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三、强化安全培训落实保障措施

培训是避免员工因犯错而出事故的一种重要手段,各会员单位要切实采取措施,保证必要的安全投入,认真做好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做好安全交底和技术交底。有计划有安排地组织员工积极参与有关部门或协会组织的相关安全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员工结合工作实际,查找隐患,排除隐患,整改隐患。各单位应按法定要求,严格保证安全经费的落实,完善经费管理制度,做到专款专用,坚决落实好安全生产条件及相关保障措施。

四、要认真做好出行前的安全准备

大件物流(运输)企业在出行前要按照协会印发的《大件运输(物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南(1.0版)》配备好必要的疫情防护物品,提前做好路勘、桥梁验算、线路选择,车辆检修,通信保障,驾驶操作人员培训等工作,避免对道路安全和公共秩序安全构成威胁。督促货主及项目总包单位切实履行安全责任,完善总包、分包安全条款,避免低价低质,尽量选择有电力大件运输企业资质的企业承担大件运输工作,从源头铲除安全隐患,坚决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坚决禁止非法超限运输

各会员单位及广大从业人员,要严把运输安全关,坚决按照交通运输部62号令的要求,认真申报许可审批,提前做好申报工作,坚决做到合法运输,规范运作,不超载,不超速,不违规,不找“黄牛”,坚决与违法违规的不安全运输行为做斗争,积极配合公安交管、交通路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超限运输。运输电力大件时,要尽可能按国家能源局发布的行业标准《电力大件运输规范》执行,以确保电力大件在运输途中的质量和安全。

六、做好运输过程和现场风险管控

各会员单位要合理安排车队司机轮班作业,及时提示大件运输司机上路行驶时,要紧绷安全这根弦,确保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大件运输车辆路过桥梁时,尽量沿中线减速慢行,车货超长、超宽、超高部分应设置醒目的警示标识或警示灯,及时提醒其他道路参与者注意安全。坚持持合法正规的牌、证上路,不强行过卡,尊重正常的执法检查,反对现场抗法,提倡依靠组织,按正规渠道举报违法执法的事实。

七、认真做好大件运输护送工作

三类以上大件申请运输审批许可时,要按规定报送相关护送方案,方案内容要完整,要素要齐全,格式要规范。车辆上路时,要自行或申请路政或交警部门组织护送,或委托规范的社会第三方开展护送。会员企业在相同市场条件下,应优选协会护送专委会推荐的已进行规范化试点的护送企业进行护送。有关护送企业及机构,应严格按照协会发布的《道路大件运输护送规范》要求,认真履行护送义务,承担必要的安全责任,按时按期按质完成好护送任务。

八、运用技术手段实时监控车辆运行

为保障大件运输疫情期间的安全运行,及时了解车辆运行的实时情况,协会大件物流监服平台可免费为会员单位进行注册服务。协会还将鼓励会员企业在坚持自愿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安装智能防撞和制动系统,以减少车辆相撞事故的发生。协会有关部门要强化后台值守,保障平台稳定运行,确保服务到位,实时更新相关数据,以保障大件运输安全。平台服务电话4008-90-4008,要有专人守候,提供法律咨询并及时处理各类突发状况。

九、做好信息通报和协调沟通工作

协会各单位要结合职责,全力为会员单位做好疫情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服务,尽快推出系列安全培训课程。要加强与会员企业的联络,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建立安全应急信息通报机制,及时与交通、公安等政府部门沟通协调。各区域代表处也要积极发挥作用,及时反映会员遇到的问题,积极协助会员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沟通,寻求解决方案,确保大件运输在区域内的安全畅通。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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