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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件物流业抗疫情、保复工的政策建议

时间: 2020-02-12 作者: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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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件物流是国家重大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工业工程建设的重要支撑和保障,如出现大面积停工停产,将给大型工程建设带来延误,导致出现重大损失,物流企业本身的运营也将出现困难。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广大大件物流企业,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坚决按照各级政府的相关要求,全力加入到抗击疫情的斗争中去,迄今为止,从协会统计范围看,目前还没有发现会员企业出现异常情况。随着疫情形势的不断明朗和政府政策措施的及时到位,各地恐慌情绪有所缓解,大部分大件物流企业按照中央提出的“在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保持生产生活平稳有序”的要求,逐渐开始有序恢复生产,但也遇到了许多问题和困难。协会结合近期会员反映,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考虑到各地疫情发展不平衡,为了做到抗击疫情和复工生产两不误,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尽快建立生产制造与交通物流企业联系人制度,评估疫情,指导运输和生产,解决大件运输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为重点工程建设及早复工提前做好物流保障,确保建设项目工期不因疫情而过渡延误。

2、各地采取“通行证”管理制度时,要将大件运输纳入,并明确应采取哪些具体消毒和防疫措施,公安、交通、卫生管理部门现场监管时,对已经采取消毒和防疫措施并取得大件运输超限证的大件车辆货物,应确保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车货。

3、各省交通系统的大件许可审批平台应提前开放办公,及时受理相关大件运输许可申请,对涉及抗疫物资运输要优先批准,对其他货物也要适当延长大件超限证的有效期,根据同一货物同一项目进行批量许可,减少重复申报,提高审批效率。

4、确因抗击疫情需要封闭道路,影响大件运输无法正常进行的,要按照谁封闭,谁负责的原则,由封闭机关或单位为运输企业出具相关不可抗力证明,帮助大件运输企业依法有据合理履行运输合同,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异地车辆人员到达当地,应根据当地要求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间应保证隔离人员吃住安排。

5、由于从事大件运输的民营中小企业较多,如果疫情形势一时不能得到迅速遏制,企业停滞时间过长,经营将出现严重困难。在各地出台中小企业减负的政策的基础上,适当增加针对大件运输企业的税费减免、房租免收和基础建设投入补贴等优惠政策。对于参与抗疫工作的大件运输企业,建议根据企业的成本付出进行适当的抵扣或补贴。

6、有关金融支持政策范围应覆盖大件物流企业,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更多优惠措施吸引大件物流企业更多通过供应链平台及时享受供应链金融的好处,进一步强化对项目业主企业拖欠物流款项的监管,协助大件物流企业渡过疫情金融关。

7、大件运输,通常是跨省跨区域移动,为了既保障运输生产不停顿,同时防止由于生产活动带来疫情的不断扩散,各工程项目在各地申请复工时,应将复工前外地施工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生活补给措施作为复工审批的重要环节,对大件运输所需防疫物资应优先提供保障,并指导大件运输企业制定好作业过程中的抗疫方案和应急预案。

8、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鼓励在抗疫停工期间,充分利用网络开展企业员工培训,指导帮助企业提前做好复工安排,探讨建立企业抗疫互助基金,调研了解出现经营困难的企业,并组织行业同仁相互合作,协助困难企业精准脱困。

9、大件物流员工流动性大,根据防控疫情的需要,多地均要求外地人员隔离14天,对物流企业人员调度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要充分发挥社团组织作用,鼓励疫情期间各大件物流企业互助,尽量由项目所在地大件物流企业实施本地的项目操作。

10、鉴于大件运输涉及多方参与,建议由国家发改委牵头,有关部门参与,大件物流行业协会积极支持配合,形成协调机制,统筹考虑,将全国已有的重特大能源基础设施等大型工程项目的物流需求进行有效汇总,综合协调调度大件运力,确保国家各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十日

 

 

 

 

报送: 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工信部 ,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的办公厅,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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