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公众号
  •  

请正确输入关键词!

您的位置 : 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关于请做好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19-03-06 作者:
【字体:
打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宏观调控的公告》(交通运输部公告2018年第67号)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办法>的通知》(交办水〔2018〕168号)有关要求,为做好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工作(以下简称综合评审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沿海省际散装液体危险货物船舶运输市场运力调控综合评审申请材料(模板)》(附后),请通知并指导辖区内企业在申请时使用(可在交通运输部官网下载)。
为提高综合评审工作质量和效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对企业提出的书面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相关证件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后报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由省级水路运输管理部门复核汇总后于6月底前报至交通运输部水运局。材料审核过程中,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联系人:王常男 段超 电话:010-65292619/744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2019年3月1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