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电力大件运输企业: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电力大件运输行业安全质量工作的深入贯彻落实,动员大件运输各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和“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号召,通过安全质量竞赛活动提高全体员工安全生产的意识,加强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学习,营造遵章守纪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大件运输行业应对突发事件处理的能力,为行业发展打下一个良好安全基础。为此,物流协会制定了在2011年第三季度开展“大件运输安全质量竞赛活动方案”,现将方案印发各单位,请各会员单位组织认真学习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附件:开展安全质量竞赛活动的方案
二0一一年六月十五日
主题词:印发 安全 质量 竞赛 通知
抄报: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开展安全质量竞赛活动的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11号文),物流协会在2011年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的安排中,确定在本年度要开展一次大件物流安全质量竞赛活动。现将此次活动的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大件物流安全质量竞赛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安监总政法(2011)57号【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安全知识,强化各企业干部职工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技能,以“安全、经济、优质、高效”的服务成果,向党的90周年生日和国庆62周年献礼。
二、活动主题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安全教育,常抓不懈。
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健全规章制度,夯实安全基础,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和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活动时间
2011年7月1日至9月30日
四、组织机构和活动方案目标
(一)组织机构
各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为本次活动的负责机构,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活动方案目标
1. 通过加强对“安全质量竞赛活动”的组织、策划和领导,确保活动方案的有效实施。
2. 结合企业自身实际,围绕“安全责任,重在落实。安全教育,常抓不懈”活动主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突出重点,明确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宣传力度,从源头控制,降低安全生产风险。
3. 认真评价“安全质量竞赛”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确保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五、安全质量竞赛活动具体安排
(一)“安全质量竞赛”活动宣传口号
1. 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2.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3. 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4. 对标一流,创建安全优质企业。
5. 落实责任,确保安全可靠运输。
6.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
7. 人人讲安全,事事求质量。
8. 安全兴旺企业,质量造就人才。
9. 同心跨越讲安全,对标挖潜除隐患。
10. 安全优质创高产,助力发展做贡献。
(二)印发“安全质量竞赛活动”文件
物流协会于6月下旬印发“安全质量竞赛活动”文件,各会员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做好安全质量工作对本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加强对“安全质量竞赛活动”的组织、策划和领导,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专题活动。
(三)加强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各单位要以发生的、已知的事故为案例,组织座谈讨论,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四)加强对标检查整改,严格落实安全质量责任
1. 进一步加大反违章工作力度,加强作业现场监督检查,要选调优良的机具装备,切不能带病上路,要保证上路设备的完好率达到100%。规范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深化班组安全管理,有效控制现场作业风险。
2. 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对安全生产进行排查治理,消除隐患杜绝事故。
3. 要进一步加强企业自身安全质量生产履责能力建设,认真对照《电力大件运输规范》,组织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教育培训工作。
(五)组织培训答题竞赛
针对电力大件运输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招投标、公路、铁路、水路运输方面的基本常识、安全质量要求以及运输企业综合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求,物流协会拟于2011年9月组织一次培训答题竞赛活动。
届时各单位要按照要求选派相关人员积极参加物流协会组织的培训答题竞赛活动。竞赛结果将适当向社会公布。
(六)开展全面演练,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加强应急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各单位应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活动。一是要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应急管理水平。二是要有针对性的开展仓库、起重机械、运输事故的应急演练,不断提升突发事件的应对水平。
六、安全质量竞赛活动的学习文件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11号文)
2. 中宣部、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团中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1】57号)
3. 《公路安全保护条列》(2011年7月1日执行)
4. 《电力大件运输规范》(国家发改委批准2007年12月1日执行)
5. 电力大件公路、水路运输应急预案(物流协会2009年10月印发)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流通协会
二0一一年六月十六日